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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 2024 4:17:20 GMT
继续学习的穷人, 因此,世世代代以来,巴西政府资助最富有人群的高等教育学习,并将贫困社会阶层排除在公立大学之外。这是社会流动性和平等教育机会的一个障碍,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个障碍。这种入学考试形式上(而非实质上)平等的政策无非是极大地加深了先前存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不平等。对这种不公正的挽救可以通过应用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来实施。 毫无疑问,特鲁贝克的学说转向了对人类发展的追求,更接近于将HDI而非GDP作为评价发展的指标。罗尔斯的必需品概念——尤其是社会最低限度——在评估当前发展时代的政策时具有重要价值。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必须将教育水平、健康质量、收入分配、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特别是环境可持续性的发展衡量指标与生产和国民收入一起考虑在内。 当罗尔斯提到初级商品并将其分为五类时,我们发现收入和财富只是商品的类别,其他的也需要考虑。罗尔斯的社会最低限度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公民必须拥有的必需品数量完全相关,这也是特鲁贝克分析的永久对象。 另一方面,。 可以看出,罗尔斯的出发点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本质上必须建立在民主政权之中。民主是必要条件。同样,特鲁贝克将过去采取的公共政策的失败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缺乏民主、不透明和腐败。它还批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讨论(和民主),以及以一刀切的方式简单地将公共政策从富裕国家移植到贫穷国家,忽视了当地的实际情况。罗尔斯也对这种批评进行了补充,他捍卫信息获取、民众参与、公开性和透明度是民主概念的组成部分。一刀切的发展模式不一定符合 WhatsApp 号码 罗尔斯的良序社会概念,从现在开始必须被拒绝。 民主以及对基本权利和基本政治自由(良心、结社和言论自由)的保障对于制定令人满意的可持续发展基本权利概念至关重要。独裁政权以不尊重人权和侵犯基本自由为特征,从中长期来看,不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包容和环境保护。 罗尔斯的公共储蓄的必要性和对子孙后代的责任完美地服务于特鲁贝克构想中的发展政策的实施。 罗尔斯和特鲁贝克的理念在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同质和分散的个人权利方面与当代人对未来人的责任是相容的。侵犯环境资产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符合上述规定,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特鲁贝克的法律与发展概念侧重于发展中社会。发达国家被排除在这一分析之外。例如,罗尔斯在谈到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时,毫不含糊地指出,一个人通过出生进入这个社会,通过死亡离开它。尽管在《万民法》中,他打算证明自己的理论合理,并使其与国际法相一致,同时考虑到其他国家,但他的这一立场过去和现在都受到严厉批评。特鲁贝克则强调发展中国家和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然而,它并没有以更大的力度面对全球资本主义危机和市场失灵,这些危机影响着全球所有从根本上相互联系的国家。 对罗尔斯作品的批评,认为过于抽象、关注乌托邦社会以及“与其他民族隔绝”,与反对特鲁贝克作品的批评类似,即在全球经济时代(其特点是国家相互依存)就金融体系而言)认为发展权本质上属于发展中国家,而忽视了富裕国家的经济。也许这两种批评都可以得到检验并得到部分反驳。 正是罗尔斯理论的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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